在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时,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办理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时,填写《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非消费提取申请表》,让职工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
各类提取业务均**需要工作单位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具体材料变化:
一、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将原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单身声明、授权书整合为《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见附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见附件2),由职工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填写,无需工作单位签章确认。
二、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将购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申请材料中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调整为“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取消“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三、调整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贷款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的,通过公积金中心柜**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后,以后年度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住房贷(借)款合同。
四、调整离职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业务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的,无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五、调整封存账户职工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六、调整重大疾病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中取消“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