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心城区2016-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9333套,于2017年6月5日摇号,现将摇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对象:
摇号对象为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已办理2016-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意向登记的**对象,共计12916户,将产生12621个摇号顺序号,其中,357户单位申请的**对象将产生62个摇号顺序号。
二、摇号方式:
摇号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为选房顺序号。为**摇号的公开、公平、公正,摇号由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处全程**。摇号软件系统经成都市信息系统与软件评测中心评测后与摇号电脑一并由**机构封存,在摇号现场经**机构**人员检查后开封启用。
2017年6月2日,在**机构的**下从摇号对象中由电脑随机产生20户作为代表监督现场摇号,并由前5位代表操作摇号。邀请成都市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委员、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到场监督摇号。
三、摇号规则:
1、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依次按低保对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低收入对象和非廉租租金标准**对象分类摇号。同类**对象中依据取得**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同一年度**对象中,家庭和单位组织申请的**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象优先摇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
⑴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
⑵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⑶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⑷计生部门认定的*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⑸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⑹由县级以上***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⑺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