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热服务缴费已于8月15日正式开始,按照面积缴费的,今冬供热季集中供暖价格暂按去年标准执行,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逾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普通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平方米缴纳,低保及特困家庭按照19.5元/平方米的采暖费标准收取(仅享受一套住房采暖缴费优惠)。
如果你家的热计量收费比较高,超过了供热面积收费额的,也有规定,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
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或**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供热计量用户应在11月15日前,按规定标准计算全额热费***缴纳。此外,在供热计量整体改造完成前,对居民用户按照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额的,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