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追尾豪车的事时有发生,动辄赔偿就达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让一些司机开车颇感压力,从而主动远离豪车。12月8日下午,沈阳沈河区,一辆现代轿车掉头时,撞上一辆劳斯莱斯轿车,两辆车的驾驶员脸色都铁青。劳斯莱斯驾驶员当场说,修车一**打不住,准备卖房子吧!律师呼吁设豪车专险。
既然大家都在路上走,相互“接触”就是难免的,而如果“接触”到豪车,意味着*额赔偿,普通汽车该怎么办?曾有过报道说,浙江金华市公交公司里贴有一张“豪车辨识图”,方便司机识别豪车:为避免天价赔偿,需要提醒司机避让豪车,“撞不起,那只有躲得起了。”公交车躲豪车,听着有没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有些的哥则说得更直白或叫实在:刹不住的话,我宁肯上人行道,也不撞豪车。实际上,社会上早就有种“撞豪车不如撞人”之说;不久前,有人大代表建议完善相关制度设置,呼吁别让豪车变成“经济炸弹”,就提到过这种怪论怪相。
这种怪论,价值取向是扭曲的,但某些现实却是真实存在的。通常,撞了人,保险能赔得起,但有时撞了豪车,保险是不够赔的。拿沈阳这起撞豪车事故来说,被撞的劳斯莱斯总价1100余万元,若是受损严重,以目前的第三者商业险来说就赔不起。
就一般的社会规则而言,损坏东西要陪,然而角度稍稍超越一下,或许不难得出另外一种结论:超级贵重财产游走于公共空间,对他人潜在的风险,是不是另一种风险?谨慎驾驶,遵章守法,确是避免出事的好办法,但保险制度的存在所证实的逻辑是,意外永远是无法**避免的。
随着汽车社会的来临,撞豪车**“经济炸弹”的事件越来越多,包括**建议在内的社会**不断呼吁,保险制度方面设置一种豪车自我分担风险的险种。在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超贵重物品、**品的所有者,须自行购买一份无过错强制责任险(注意是“强制”),以防他人“赔不起”。这种保险制度设计,是基于富人承担更多社会公共责任,减少**性、享乐性消费强加风险于弱势人群、公共利益的双重考量。
这次沈阳撞豪车事件后,又有法律人士提出,设立豪车专险,实行风险自理,以合理的商业车险制度**路上正义的实现。设置豪车专险,豪车所有者与大家共同分解这种风险,或许是相对公平的思路。汽车已成为普及**通工具,并出现“人命不如豪车”这种痛点的今天,立法层面不能继续回避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