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养老金连涨是正常的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来源: 互联网

《经济参考报》消息说,自2005年起,截至2017年我国养老金已实现十三连涨。多位**表示,2018年养老金十四连涨几无悬念。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多重因素影响,养老金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

近些年,媒体总是满怀惊喜地发布消息说,养老金迎来十连涨,十一连涨,十二连涨,现在,终于连明年的十四连涨,也迫不及待地提前发布了。养老金将迎来十四连涨,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根本就不应该成为新闻,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吗?

对于国家来说,养老金是一种权利性支出,是一种刚性的支出,它基于养老保险参保者与国家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只要参保者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他们退休之后的养老金就应该按约定兑现。在现收现付政策下,这种支付意味着支付额与物价上涨指数和职工工资挂钩, 随着物价指数和工资增长一同增长。只有这样,才能对抗物价上涨造成的养老金购买力下降,也只有这样,养老金才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增长,防止退休者收入停滞或缩水导致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这一点,国家一直是有庄严**的。

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7条:“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省、自*区、直辖市当地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第18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工资增长和物价调整养老金,由***法规上升到国家法律了。

另外,由于养老金个人账户已经由积累制转为名义制,每年的记账利率,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规定:“记账利率应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研究确定,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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