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大气办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决定对市区道路机动车通行实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2月26日0时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包含周六、周日
二、限行区域
(一) 老城区北环路(不含) 以南、东环路(不含) 以西、黄河路(不含) 以北、西环路(不含) 以东区域以内的所有道路。
(二)城乡一体化**区未来路(含) 以西、龙翔大道(不含) 以南、育英路(不含) 以东、湖滨路(不含) 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限行车辆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阜号牌)*后一位**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 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和租赁车辆)、邮政(含快递)、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查车、学校的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新能源汽车;
7、持有特许通行证的货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