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做内容创业的主流创业者大部分都属于「行业从业者」,他们来自体制内媒体、新媒体公司或是其他市场化制作公司,出于情怀出来创业,都是比较有经验的人。我在路透社是从摄影记者做起。直至今日,我依然认为摄影记者就是发现生活中的美,用镜头将它们记录下来并传播给全世界,这份职业给我带来很多满足感。同样,对于影视作品而言,一样也是要把美好和感动传递给观众,让观众去享受。人们希望看到美好的东西,这是刚需,而且从商业上也是成立的。
内容创业包含范围很广,有音乐、文学、漫画、动画、电影、剧集、综艺等等,每个细分领域所强调的技能和所需要的角度都是不同的。作为一名创业者,如果是在细分领域创业,那么你*先是需要了解和热爱这个行业的,只有这样才有足够的耐心去精专在其中。以前我做职业摄影记者的时候,当我看到一个景象,**个意识就是思考作为专业人士该怎样拍摄、怎样展现。在文娱领域,术业有专攻,从业者需要尊重这样一个规则。
还有,对于内容创业者尤其重要的是,你需要潜下心来创作,秉持一个工匠的精神才能做出真正的好内容,这也与内容需要逐渐沉淀的特性有关。阿凡达导演詹姆斯·卡梅隆就是这样的人,他可以用十年拍一部作品,这样付出背后的结果是,一部十年时间创作的作品可以*十年的*,而且这部电影会永远的留在全世界大多数人的心中。我觉得这才是真正做内容应该有的匠人精神。
我个人对IP这个词是很谨慎的,一般我会很小心的用这个词。单纯一部小说、一部漫画**不叫IP,当然你可以理解它为是IP的源头。P;第二,我会关注一个成熟的IP是否能够从横向或是纵向延展出更大的商业版图。这两个阶段的项目我都会布局。
我们投的日更计划是属于**种类型的项目,创始人之前是布卡漫画的,现在他的工作室签约了大几十位画师,这些画师大部分可以周更,作品也可以在所有漫画平台发行。随着阅读量增加和知名度提高,作品便可以从线上走到线下以至于跟动画、剧集合作,全方位打造IP。
这种早期孵化IP的公司我很看好。由于这类项目采取的经纪模式可以让公司真真正正拥有这些作品的全版权,当然这个阶段的作品还不称之为IP,经过孵化和运营才有可能把作品变成一个IP。